中国共产党绥宁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2年2月18日中国共产党绥宁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绥宁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在绥宁县城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县纪委委员20人,列席236人。
县委书记佘芝云出席全会并发表讲话。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长唐枝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绥宁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省、市十二届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县委要求,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刘骁璇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强化政治监督,勇于自我革命,在“三个绥宁”建设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总结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的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对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战略部署,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遵循,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赵乐际同志的工作报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张庆伟同志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就,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在新起点上纵深推进我省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王双全同志的工作报告,对新起点上纵深推进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严华同志在市纪委二次全会上,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曾市南同志的工作报告,总结回顾了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了2022年工作任务,提出了2022年工作总体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精心研究谋划,坚决贯彻落实,为持续营造全县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全会认为,佘芝云同志的讲话,肯定了过去一年绥宁县正风肃纪反腐取得的成绩,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绥宁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考验,绥宁县委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上率下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凝心聚力推进清廉绥宁建设,全县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新一届县委着力打造令行禁止的约束机制和干事创业的正向激励机制,出台《关于严明纪律“八条规定”》,重用实干型干部,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带动形成政治生态新气象。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服务中心大局,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党内政治生态正气充盈、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党心民心不断提振,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发扬马不离鞍、一刻不停、知重负重、迎难而上、顽强拼搏、抗压加压的无畏精神,为全面建设“三个绥宁”提供了坚强保障。
全会提出,2022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稳中求进、实事求是、守正创新,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持续深化一体推进“三不”,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以清廉绥宁建设为统揽,以干部作风建设为抓手,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在“三个绥宁”建设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一,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切实践行“两个维护”。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聚焦“三个绥宁”和县委部署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大任务落实情况,着力发现纠正认识上的偏差落差、落实中的变形走样。深入开展政府债务化解专项治理,强化“控违拆违”专项监督,深化涉矿涉砂涉油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深化“洞庭清波”、粮食购销领域、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成效。紧盯权力运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第二,坚定不移推进“三不”一体,切实做到惩治并举。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出让与流转、政法领域、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违规入股经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隐性腐败问题,着力查处破坏政治生态的“掮客”。优化“查剖改”流程,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协调贯通起来,充分释放“三不”综合治理效能。压实审查调查部门责任,强化审理审核把关职责,狠抓案件质量。
第三,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切实加固作风堤坝。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省委、市委“约法三章”、省纪委“十严禁”、县委“八条规定”的落地落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防公款吃喝、私车公养、收送红包礼金、违规饮酒以及滥发津补贴等顽疾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建立容错纠错清单,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维护干事创业的正确导向。
第四,坚定不移为民惠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乡村振兴政治责任。持续纠治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抓好社保基金防风险堵漏洞、惠农惠民财政资金“一卡通”、“清廉医保”、养老领域、“四位”突出问题等专项监督检查,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深入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督机制,切实推动监督下沉落地。深化开展“带着板凳进村”接访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化解多年、多层、多头“三多”信访问题。
第五,坚定不移强化政治巡察,切实发挥利剑作用。细化完善巡察监督重点,致力“三个聚焦”,统筹安排十三届县委巡察任务。健全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深化推进各项监督贯通融合。落实巡察整改质效评估验收制度,结果坚持“四个纳入”。
第六,坚定不移推进清廉建设,切实引领“四清”风尚。强化清廉绥宁建设“三责”联动效应,完善分管县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县乡二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坚决执行“四挂钩”和八项负面清单黄牌警示等制度,制定实施考核评估办法,纵深推进清廉绥宁建设。围绕“5+2”清廉单元建设,培树一批清廉单元建设的绥宁样本。督促深化党务和政务公开,加强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监管,扎紧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强化领导干部秉公用权、清廉从政的价值理念。拓展廉洁文化阵地,打造具有绥宁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在绿洲大地蔚然成风。
第七,坚定不移锻造过硬队伍,切实淬炼铿锵铁军。持续强化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引领带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做学习型、规范型、活力型、清廉型机关党建的模范。继续深化“重讲强”建设活动,坚持“四边工作法”,分层分级推进全员培训。全面落实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的自我约束要求,刚性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制度,切实做到“三防”“四慎”。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锻造忠诚有位、专责有为、担当有威、自律有畏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为建设“美丽绥宁、活力绥宁、幸福绥宁”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