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跟踪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跟踪评价由来
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于2013年1月29取得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至今已超过五年。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1月1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指出:实施五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调整的规划,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二)开发区概况
规划名称: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08.28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洞新高速公路,安乐乡长冲村;南至城南路、恒丰东路;西至法相路;北至武冈大道、百威路。
产业定位:农副食品加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以及新型建材等产业。
(三)规划实施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戴微波
联系电话:18973953527
(四)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5243620808
电子邮箱:549389193@q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收集资料
现场踏勘
委托环境现状监测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编写(同步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召集审查小组进行审查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跟踪评价的主要内容: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公众意见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评价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对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看法;公众认为该规划实施对当地造成了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公众最担心规划后续开发对环境哪方面的影响;公众认为希望该规划在环保方面做哪些改进;公众认为对该规划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是否满意;公众认为对该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2、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有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给建设单位。
请提出意见的公众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的与您联系,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交流和反馈。
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05月24日
来源:武冈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