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3日8时许,刘X华(男,60岁,武冈市水西门街道办事处龙田村14组村民)和家人在龙田村“凤凰山”山场给已故父亲扫墓时,因燃烧钱纸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林地总面积为52亩。刘X华因涉嫌失火罪,被武冈市森林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
二、廖X志失火案2022年4月3日中午12时许,廖X志(男,46岁,新化县上梅街道园株岭社区居民,居住在武冈市晏田乡青山村)在稠树塘镇桂竹村驰龙山挂青时,因燃烧钱纸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林地总面积为177.4亩。廖X志因涉嫌失火罪,被武冈市森林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三、熊X成失火案2022年4月3日11时许,熊X成(男,53岁,武冈市迎春亭街道办事处曹旗村居民)在曹旗村“夏家园”山场给已故父亲挂青时,因燃烧蜡烛、钱纸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林地总面积为331.3亩。熊X成因涉嫌失火罪,被武冈市森林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熊X成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希望广大居民引以为戒,高火险期间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十个不准”。
武冈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二0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十个严禁:1.严禁携带火种进山;
2.严禁在禁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3.严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严禁在禁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严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6.严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7.严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严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严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严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十个不准:
1.不准烧山造林;
2.不准在林区烧蜂、烧山驱兽;
3.不准在林区打火把;
4.不准在林区吸烟;
5.不准在林区烧灰积肥;
6.不准在林边烧杂草和秸杆;
7.不准在林区上坟烧纸、放鞭炮;
8.不准在林区生火野炊;
9.不准小孩、痴呆、聋、哑、憨及精神病人员在林区玩火;
10.不准带火进入林区。
来源:武冈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