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冈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30日在武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武冈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冰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和建设“平安武冈”两条主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维稳工作,完善服务“六稳”“六保”司法举措,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勇于创新,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的新武冈贡献司法智慧,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738件,审执结6428件,结案率95.4%,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22件。
一、全力迎战,确保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不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武冈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落实市委市政府常态化防疫工作部署,创新便民举措,充分依托“湖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云间”等智能化网络诉讼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网上立案、缴费、送达、调解、庭审等在线诉讼服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今年2月以来,利用互联网开展“云庭审”59场次,执行“云调解”15场次,“云立案”855件,跨区域收、立案61件,电子送达文书4551份,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音视频调解案件358件。强化院内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做好进出人员的安检、测体温、登记等工作。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帮助人民群众科学认识疫情、理性应对疫情。组建以党员干警为主体的抗疫工作队,先后抽调十余名干警开赴一线,助力村社联防联控。深入企业实地走访、了解诉求,编发法律服务手册,为企业降低法律风险提供精准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充分展现司法担当。
二、围绕中心工作,倾力服务武冈发展大局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注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办案质效,努力实现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坚决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院积极作为,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不停步。3年来,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2件187人,审结31件173人,其中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件16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12件64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7件44人,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整体重刑率达32.3%。从重从快审结了肖体赞等14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风云会”等22人、郭勇飞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毛彪等1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12月14日至18日依法对高勇等2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公开审理。该犯罪组织人数众多,结构严密,规约严格,层级分明,分工明确。在黑社会组织存续期间,高勇等人通过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额非法利益,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房产40处、商业用地7108平方米,冻结、扣押资金460万余元,查封扣押车辆16辆。为确保该案顺利审结,武冈市法院精心组织,加强调度,制定预案,强化安保措施,通过5天高强度的开庭审理,圆满完成审判任务。因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全面启动“六清”行动。强化打财断血,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案件的执行力度,全面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截至11月底,共执行到位涉黑涉恶财产929.6万余元。
——服务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各项要求,不定期研究帮扶措施,全年在太平村、水乐村讲党课4次,开展党建活动13次;从公务经费里挤出近20万元作为专项帮扶资金,帮助扶贫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产业发展。切实抓好涉贫案件的审执工作,畅通涉贫案件绿色通道,最大限度让困难群众享受到司法红利,为全市脱贫摘帽作出应有贡献。
——依法支持金融维权工作。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清收金融欠款1.3亿余元,向23名公职人员、村干部发出支付令23份,已履行到位金额53.5万元,有力维护了武冈金融秩序的稳定。
三、聚焦执法办案主业,全力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03件,判决罪犯609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严重暴力犯罪案件78件,多发性侵害财产犯罪案件102件。竭力净化政治生态,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红通案被告人戴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审理强奸、猥亵妇女儿童等案件2件3人。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6件。被告人钟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铁腕“治污”,坚决打赢“蓝天白云保卫战”。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4件,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被告人毛某等6人在禁渔期内使用电鱼机在赧水河道里电鱼,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规定,被告人毛某等6人被判令承担相应刑责的同时被判令向赧水河投放鱼苗3000尾,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严厉打击“医闹”和“非法访”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审结丁某等4人多次借医疗纠纷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案,丁某等4人分别被判处五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稳妥审理民商事纠纷,着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依法规范市场行为,审结民商事案件3231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买卖合同、建设工程纠纷等案件250件,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法慎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6件,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建立民生权益保障“绿色通道”,快审快结教育医疗、劳动就业、侵权赔偿等案件339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2.5万元,用法治守卫人民群众的平安福祉;稳妥审结婚姻家庭、赡养等家事案件838件,弘扬传统美德,助推家风建设。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着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去年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以来,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93件。不断加强行政机关与法院的良性互动,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过去的50%左右跃升至100%。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成功化解了邓某等5名原告诉被告隆回县自然资源局、第三人谭某要求撤销规划许可证一案的行政争议,双方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均感到满意并送来锦旗表示感谢。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件。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7份,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强化执行措施,着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深入总结“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经验,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全院执结案件2515件,执行到位金额3.5亿余元,执行收结案继续保持良性循环。拓展财产变现渠道,成功通过网络发起司法拍卖132次,成交56件,成交金额1.2亿余元。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转,积极发挥成员单位联合惩戒作用,全年实施各部门联动执行3次,司法拘留4人,限制高消费1043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15人,促使126名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体系逐步形成。严厉打击拒执行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3人。
活用执行举措,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武冈市华鹏食品有限公司因扩张过快导致资金链断裂,欠下巨额债务,为帮助该公司稳住市场,使其逐步恢复“造血”能力,我院采取“活查封”等执行新举措,确保该公司不停工停产,不但保住了该公司员工的工作,而且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股权、股票、排污权证等非常规财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坚持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诉前调解机制,强化诉调对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全年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376件。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打造集诉前分流、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立案、送达、速裁、保全、信访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快速流转,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智能、便捷、亲民的司法服务。积极落实司法援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61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3.5万元,依法为生活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2.8万元。
——强化诉源治理。今年9月在迎春亭街道办事处、水西门街道办事处、晏田乡、荆竹铺镇成立4个诉源治理工作站进行试点,探索推行“人民调解+部门联动+司法确认”解纷新模式,共化解纠纷128起。通过诉源治理,新收民商事案件同比减少797件,行政案件同比减少26件,执行案件同比减少1740件。
五、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释放司法服务内生动力
——加强一线审判力量。启动了第三批员额法官遴选,经过层层选拔,8名年轻法官成功入额,使法院员额法官数达到37名,案多人少矛盾将有效缓解。
——不断深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全面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目标,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进一步落实。健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院庭长办案2567件,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成立刑事、民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三类专业法官会议一年来研究重大、疑难案件45件,更好地发挥了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的宏观指导职能。
——不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促进庭审实质化。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706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广度、深度不断加强。深入开展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全院速裁结案1435件,平均用时11.6天,逐步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审判工作全面提速。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一)全面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引导广大干警深刻把握人民法院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在意识形态、行动落实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目标明确,方向正确。全年3个集体、5名个人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邓家铺人民法庭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集体,成为全省法院政治建设的亮丽名片,蒋登忠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王艳华被评为湖南省“百名最美扶贫人物”。
(二)突出抓好司法能力提升。增强创先争优意识,认真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办好案、快办案、多办案成为全体法官的行动自觉,案件结案率等5项司法绩效指标走在全省法院前列;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业务辅导培训300多人次,干警整体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升。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压实“一岗双责”,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承诺书》、开展廉政谈话及约谈、通报上级部门发布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等形式,将警示教育落到实处,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年开展警示教育6次,通报批评2人。
(四)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去年12月至2020年1月,邵阳市委第十二交叉巡察组对市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12个方面40项问题,坚决进行整改。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强化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3次,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采取对账销号制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围绕党的建设、审判及工作作风等方面25项重点整治内容,建章立制。通过巡察整改,全院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以及纪律作风有了明显改善。
七、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先后邀请省、市、武冈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1人次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首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列席审判委员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案件4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2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对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普法稿件39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任务特别繁重的一年,面对巨大的办案和疫情防控压力,全院干警克服重重困难,转变思路,创新举措,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我院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市委坚强领导,武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武冈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在于与会各位代表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案多人少矛盾仍然凸出,办案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审判监督管理和司法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智慧法院建设仍需加快推进。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法院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2021年,我们将牢牢把握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不断推动法院工作提质增速,为武冈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在政治立场上更加坚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全院干警头脑,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坚决作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坚定拥护者、模范践行者。
二、以服务大局为核心,在依法履职上创新业绩。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持续推进利剑扫黑、铁拳除恶,使“扫黑”、“打伞”同频共振,与“反腐”、“拍蝇”统筹推进,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深挖根治”向“长效长治”转换;公正高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强化执行联动,严惩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维护司法权威,依法保障社会安全、经济稳定和人民幸福。
三、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在工作特色上呈新亮点。依托“两次分流、三层过流”工作机制,创新分调裁审工作模式,让“繁简分流”工作机制迸发出新的活力;探索推行“分段集约执行”模式,按节点分成送达查控、强制措施、财产处置、周边调查等不同阶段,集中办理同类事务,提高办案效率,使案件执行更加规范高效、公开透明,助推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以“枫桥经验”为引领,在司法便民上出新举措。积极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加强诉源治理,实现矛盾纠纷的快速、源头化解,构建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新局面,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五、以科技创新为载体,在智慧法院建设上见新成效。推进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强化智审系统、电子卷宗随案自动生成系统、移动办公办案系统等智能化平台的深度应用,提高效率,节约成本,促进法院工作智慧化水平不断提升。
六、以队伍建设为根基,在司法形象上树新风貌。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项教育和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确保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持之以恒让干警在实践中磨炼,在理论中升华,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可靠、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法官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新使命无上光荣,新征程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忠诚履职,拼搏竞进,努力为武冈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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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名词解释:
“六稳”、“六保”(第1页第8行):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云庭审”、“云调解”、“云立案”(第2页第5行):通过“湖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音视频调解功能、“云间”APP进行的网上立案、远程视频调解和庭审活动。
“六清”行动(第3页第18行):在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为实现“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而采取的行动。
“活查封”(第6页第18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查封的标的物不能够买卖,但可以照常使用。
诉源治理(第7页第16行):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矛盾纠纷化解新实践。
“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第8页第17行):“三个以案”全称为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党员干部以案示警,就是要从反面典型身上吸取教训,明确不能当什么样的官;党员干部以案为戒,就是要从反面典型身上总结教训,明确应当成为什么样的官;党员干部以案促改,就是要从反面典型身上获得启示,把自身雕刻成让人民依赖、让党放心的好干部。
“三个规定”(第8页第17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智慧法院(第10页第21行):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来源:武冈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