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公开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湖南省财政厅下发了《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武冈市实际,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一、从2020年11月1日起,各预算单位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电子卖场启用后,原协议供货有关办法停止执行。
二、各预算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电子卖场工作,维护好单位的基本信息,管理单位的账号,熟悉电子卖场的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可参考《武冈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人使用须知》(附件2)。
三、各预算单位不得利用电子卖场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单次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依法按政府采购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四、各单位在电子卖场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电子卖场系统。
五、其它事项。
1.政策问题咨询:武冈市财政局。联系人:毛芳春,联系电话:138739681714221082。
2.电子卖场操作问题咨询:政采云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17190。
3.采购单位微信群。采购人可以随时申请加入电子卖场武冈市政府采购工作微信群(二维码附后),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人员信息。
4、请各预算单位于2020年6月25日前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预算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报市政府采购办毛芳春。
附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2.武冈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人使用须知
3.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预算单位基本情况表
武冈市财政局
2020年6月9日
来源:武冈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