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低保标准不低于430元/月和32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20元和170元。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元。 二、完成情况 (一)低保标准达到450元/月和342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21.04元和219.74元。至目前止,1-10月城市低保按月发放55522人次1782.47万元;农村低保按月发放118580人次2605.68万元。预计至2018年12月发放城市低保65550人次2106万元,发放农村低保 154524人次3420 万元。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元。1-10月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9378人,390851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5977人,2572110元。预计至2018年12月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3938人,4762770 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5347人,3106600元。
2018年11月14日
来源:武冈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