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行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武冈市定于从2018年8月10日8:00开始,从普通公路不停车称重和电子抓拍系统、高速公路称重系统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信息,并作为事后查处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依据,依法对超限运输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行政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现场执法系统设置地段: 1、G241线K31+700处湾头桥镇山青村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 2、武冈市各高速公路收费站的称重系统; 3、根据工作需要,今后在本市内新建的普通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及高速公路称重系统。 二、对不履行交通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公路管理机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非现场执法处罚地址:武冈市湾头桥公路超限检测站。联系电话:0739-4531099
武冈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9日
来源:武冈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