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武冈市水西门街道办事处道路边沟改造工程,由武冈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发【2018】17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冈市公路管理局。本次招标为“武冈市水西门街道办事处道路边沟改造工程”施工,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转贷性债券基金。招标人为武冈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武冈市水西门街道办事处道路边沟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武冈市水西门办事处境内。
2.3 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X105线,起点位于水西门街道办事处前交叉路口,桩号为K0+000,终点为村道C589交叉路口,桩号为K0+721,全长0.721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肩、下水道等进行提质改造。路肩改造标准宽度为2米,局部地段因地制宜,硬路肩结构层为26cm厚C35砼面层+15cm厚C20砼基层+8cm厚级配碎石垫层,路肩横坡为3%,硬路肩与老路肩接口采用纵向灌缝处理;采用170*120型式M7.5浆砌片石矩形盖板边沟,边沟纵坡按原X105路线纵坡。局部地段承载力达不到要求或原深度超深的,采用M7.5浆砌片石处理;对原有道路盖板边沟,满足使用功能的,予以清理、修复、加高处理,尽量利用;道路平面交叉口采用降低下水道净空并现浇钢筋砼盖板的方式处理;妥善处理水沟出水口,在K0+721处右侧设置排水沟,排水沟长45米,将两侧水沟污水接入水塘,水塘做排污处理,再设260米水沟将水沟污水排出。项目总投资2421149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2年。
2.5 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申请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体详见附件1)。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公路桥梁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具体详见附件2)。
3.4 投标申请人拟任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桥梁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3.5 投标申请人近5年内(2013年5月-2018年5月)至少独立完成一个类似工程业绩(从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起算)。类似工程要求;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并经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县道或三级公路改造工程。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同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上打印件(具体详见附件3)。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最近一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2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3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的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5.1 请从2018年06月08日~2018年06月1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y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ysggzy.com)网上发布。
5.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ysggzy.com)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举行公开开标仪式。投标人未拟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7.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6:00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8. 其它补充内容8.1 所有工程材料的质量都要符合规范检测要求,方可进场使用。
8.2 承建单位需自行负责协调处理好施工现场矛盾,并需出具相应的承诺书。
8.3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报名前必须先到招标人处咨询,并自行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同时向招标人提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办理相关手续,由招标人给予书面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sggzy.com/index.html)和武冈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 人:武冈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武冈市陶侃路4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180759209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15773997152
电 子 邮 箱:709386203@qq.com
监 督 部 门:中共武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0739-4251463
附件1: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
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附件2: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人员数量(人)
职称
证书
备注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
中级及以上职称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1
中级及以上职称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施工员
1
岗位资格证书
专职安全员
1
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示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等人员均无在建工程,且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附件3: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申请人近5年内(2013年5月-2018年5月)至少独立完成一个类似工程业绩(从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起算)。类似工程要求;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并经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县道或三级公路改造工程。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同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上打印件。
注: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业绩最低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投标人必须填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若干类似工程项目,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价得分和信用评价得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相同时,以我省最近1年信用等级较高者优先;当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最近1年信用等级都相同时,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编制装订符合要求;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投标文件编制装订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
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
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
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招标人最高限价。
(1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原件。
(13)投标人按要求参加开标会。
2.1.3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不做资格要求);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信誉情况表做出承诺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0 分
项目管理机构:0 分
业绩:0 分
履约信誉:0 分
评标价:99 分
信用评价:1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理论成本价=(招标人最高限价×60%+未被当场宣布废标的所有投标人评标价(或去掉最高和最低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40%)×0.88(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确定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和低于理论成本价的投标报价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限价×0.6+评标价平均值×0.4)(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0.25%、0.5%、0.75%、1.0%、1.25 %五个值中在开标时随机抽取(①②③④⑤号球分明代表的是0.25%、0.5%、0.75%、1.0%、1.25 %)。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 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 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0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0分
2.2.4(3)
评标价
99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其中:E1=2; E2=1
2.2.4(4)
其他因素
1分
信用等级评分表
年度
得分
信用等级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AA
0.5
0.3
0.2
A
0.3
0.2
0.1
B、C
0
注: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信用评价得分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某一施工企业最近3年信用等级得分之和。
3.1.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2)款末增加: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d.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e.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当综合得分相同时,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信用等级: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信用等级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信用等级计算出得分B;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 A + B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理论成本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同时,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来源:武冈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