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凌峰同志作任前发言,并进行宪法宣誓)
8月27日,洞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任命唐凌峰同志为洞口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其代理洞口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来源:洞口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