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回县政府制定出台了《隆回县依法行政巡查通报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隆回县人民政府将对所属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和督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领导约谈及依法纠正,并对巡查的结果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作为单位或个人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