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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召开《隆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取管理办法》听证会
时间:2015-11-06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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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召开《隆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取管理办法》听证会(图1)

11月6日上午,隆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取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在县房产局会议室召开,征求社会各界代表意见和建议。

会上宣读了《隆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取管理办法(草案)》,对租金收取从何日开始计算、租金减免相关政策的执行、逾期六个月以内不交租金的如何处理、不符合条件应清退但拒不腾退的如何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听取了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邀请了21名听证代表参加,其中:10名廉租住房住户代表,6名人大、社区、群众代表, 5名相关职能部门代表。此次公布的《办法(草案)》听证稿共5章19条,包括总则、租金收缴、租金标准、租金减免、附则。

县房产局负责人表示,隆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取管理办法将结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听证代表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修改,在修改中将按照中央、省、市出台的相关条例内容等作为隆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取管理办法制定的有效可行依据。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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