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隆回县政府对隆回县今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通告》,做出了明确要求:一要严格执行国家质价政策,不准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二要做到敞开收购、应收尽收,不准拒收农民交售符合标准的粮食;三要坚持“一手粮、一手钱”,不准拖欠农民售粮款或向农民“打白条”;四要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收购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