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北塔区直相关单位:
为确保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支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精神,结合北塔区实际,我们制定《北塔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塔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邵阳市北塔区财政局邵阳市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邵阳市北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6日
来源:北塔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