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隆回县委书记刘军主持召开中国共产党隆回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召开中国共产党隆回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县领导杨韶辉、曾梅林、彭松青、贺永亮、陆海涛、吴正桂、杨卫东、奉锡样、曾艳梅、胡德伟出席会议。
本次出席全会的县委委员应到43人,实到36人;县委候补委员应到4人,实到3人,符合会议规定人数。
会上,刘军作《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隆回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决议(草案)的说明》,隆回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胡德伟宣读《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隆回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隆回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刘军指出,召开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是全县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要精心准备,全体共产党员齐心协力,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周密细致的筹备工作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对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的给予陈立君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予以追认。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