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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部署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时间:2017-09-30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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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迅速贯彻落实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紧盯重要节点纠“四风”问题,确保全县节俭文明廉洁过节。9月27日,隆回县纪委向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印发《隆回县开展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通知》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以及廉政纪律。《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旅游、度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接待走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节日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违规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参赌涉赌、违规打牌、涉黄涉毒;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紧盯时间节点,关注 “四风”新变种新动向,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和查处“四风”陋习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县纪委将派出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通知》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陋习问题突出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同时,对“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对顶风违纪者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进行通报力度,以警示广大党员干部。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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