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当日,隆回县在县政府二会议室召开专门座谈会。会议由县政府副调研员罗晓光主持,隆回县文体广新局局长张晗做主题发言,隆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海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谭敏做重要讲话。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财政局、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规划局、县新闻传媒中心及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都做了建设性发言。会议一致表示,将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好本法。
罗海波要求从四个方面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二是广泛宣传,深入人心;三是贯彻实施,构建体系;四是创新管理,服务群众。
谭敏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出台的重要意义;二是各部门单位抓好本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的落实;三是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实际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实施工作。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