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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正式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时间:2016-12-26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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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隆回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报请邵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出台了《隆回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隆回县县直党政机关和乡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于12月23日下午在县影剧院召开了动员大会,标志着隆回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并实施。

《方案》指出,全县党政机关(本方案所称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垂直管理系统驻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隆回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中央、省、市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实施。全县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及层级按五档划分,具体补贴标准为:处级1040元/月、正科650元/月、副科600元/月、科员550元/月、科员以下工作人员500元/月的补贴标准。机关工勤人员补贴标准按照科员及以下补贴标准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将用1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并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长效管理机制。

《方案》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据悉,为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对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车辆和应急、机要通信车辆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公务交通补贴不是福利待遇,是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必须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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