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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从10月8日起施行新基准地价
时间:2015-09-15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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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隆回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更新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规定新的基准地价自2015年10月8日起施行。

《通知》条款规定,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范围包括全县行政区内所有国有建设用地,分级别基准地价和商业路线基准地价,价格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对土地用途划分为商服、住宅、工矿仓储三大类。县城城区基准地价分五级,商业路线地价以朝阳路路口至大桥路路口为最高,每平方米18890元,价格最低路段为紫阳派出所到五里公路路口,每平方米2200元。

基准地价即土地初始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法定最高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并由市、县及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据了解,隆回县上一轮基准地价是2011年公布实施的,随着县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用地范围不断扩大,隆回县城地价大幅提升。对此,隆回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7月组织相关部门启动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由专业资质技术单位承担地价更新的评估、文字成果和图件成果制作等工作,更新成果通过公开听证并修改完善后,于2015年8月获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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