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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时间:2015-08-28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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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至27日,隆回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焕华,副主任李联群、罗海波、魏松元、刘海秋,隆回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正县级干部李喜堂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健强,隆回县委常委、副县长刘科棉,副县长刘芬、李小宁、奉锡样、范志锋,隆回县政府副调研员贺元平、蒋盛海,隆回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建明、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宋志刚,乡镇人大主席及县政府办、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国网隆回供电公司、县残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煤炭局、县电信局、县发改局、县工业集中区、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罗洪乡、羊古坳乡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今年,全县政府系统共承办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62件,其中重点建议14件,办理工作涉及65个县直、省市驻隆单位和10个乡镇人民政府,目前262件建议已全部办结。从调查了解情况来看,今年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少数领导和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认识不足、部分建议办理力度不够等问题。

会议要求,隆回县政府领导要亲自参与、协调有关建议办理工作,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各承办单位要组织一次回头看,对正在实施的要加快进度,对已经作出承诺的事项要抓好落实;乡镇人大要加强对代表建议的把关和跟踪,多听取和反映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对代表反映强烈的问题,隆回县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对岩口镇梅塘片八个村宽带网线问题等两件代表不满意建议,要按照程序重新办理。

县长马健强就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两方面要求:一要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为动力,推动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要以“三大工程”建设为着力点,确保圆满完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即办成“一把手”工程,办成“两满意”(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工程,办成“三结合”(与贯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结合起来,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起来)工程。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焕华在讲话中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并强调,隆回县人民政府要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对接;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继续跟进,逐步解决。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华融湘江银行贷款的议案,并作出决定。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罗洪乡、羊古坳乡撤乡建镇的议案,并作出决定:同意罗洪乡、羊古坳乡撤乡建镇,按程序报批。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并作出决定:批准隆回县2014年财政决算。

会议要求,隆回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移送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财政方面要完善预决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要着力培植财源,确保收入增长;要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要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监管实效。

会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唐志军辞去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宋志刚为隆回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附宋志刚简历:

宋志刚,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湖南省武冈市人,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文化。

2007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5年6月至今,任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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