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隆回县长马健强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工业集中区工作交办函的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人事处分等工作。
会议认为,隆回县人大的交办函是对政府工作的重要监督手段,在办理落实上,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人力、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绝不能一交了之,仅仅停留在文字回复上,要确保交办事项逐一交办好。据悉,隆回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对隆常发〔2014〕5号交办函的落实非常慎重,利用半年多的时间进行了调研,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整改落实。
会议组织进一步学习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月16日《关于全省校车安全管理抽查情况》的通报及市人民政府2月27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隆回县现有登记在册校车236台,居全市之首。当前,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在车辆运营、驾驶员管理、车辆监管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亟需解决。会议要求从四个方面做好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各乡镇、各职能部门不得把校车安全当作洪水猛兽。近年来,隆回县大部分乡镇配备了校车,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校车数量增长迅速,这些校车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了学生的安全出行,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同时,近年来,在监管部门的辛勤努力下,隆回县校车安全工作没有发生大的安全事故,取得了较好成绩。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隆回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增强责任感,树立危机感,绝不能掉以轻心,务必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强化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务必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来抓。二是要突出重点。各责任单位对当前校车要清理减压,对未改装、禁止使用的非标准校车要坚决清理到位。要严审控量,严格校车准入制度,对校车的审批要严把关口,不得有半点人情关系,原则上当前校车数量“只减不增”。要规范存量,加强车辆检测,确保校车运营状态良好;加强驾驶员培训,杜绝校车代班、调包、无证驾驶等现象;严格运营监管,每年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三是要从严监管。各乡镇、各责任单位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到责任更大、把关更紧、管理更严、处罚更重。四是要配套保障。逐步扩大公立幼儿园的建设,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力求做到学校布局更合理,重点路段道路交通设施更齐全等。同时,成立县校车办,牵头履行好组织协调、教育布局规划、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职责。
会议邀请县人大、县政协有关领导列席了会议。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