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隆回县城区交通压力,推动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日前,隆回县委县政府下发了隆办字〔2014〕112号文件,从2015年1月4日起至2015年2月17日,倡导工作单位位于桃洪路从友谊宾馆至烟草公司、朝阳路从北山叉路口至县法院、沿河路、大桥路从市六灌局至桃洪镇政府等县城中心区的国家工作人员“绿色出行”,停开私车上班。
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迅速把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文件规定上来,并抓好本单位车辆和人员管理工作;各相关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采用步行、骑自行车、乘公交车等方式上下班;各相关单位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同时,隆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派员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将落实情况列入文明单位创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