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将全省的关闭小煤矿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关闭小煤矿工作进入倒计时。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和关闭小煤矿的精神,隆回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关闭小煤矿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的工作组,正式启动关闭小煤矿工作。
隆回斜岭煤矿、石门煤矿属本次关闭小煤矿范围,且石门煤矿曾在2010年6月25日发生过爆炸事件,安全生产工作一直是县委、县政府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关闭斜岭、石门两个小煤矿势在必行。关闭小煤矿工作组一方面禁止两个煤矿继续开采生产,另一方面,主动与煤矿主就关闭补偿进行谈判。通过县委、县政府及关闭工作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两个煤矿主终于今年1月26日与县人民政府达成关闭协议,并签订了关闭协议书。根据协议书条款,隆回县财政补助两个煤矿关闭资金1400万(其中斜岭煤矿1000万,石门煤矿400万),限于2014年年10月拨付到位,至此斜岭煤矿和石门煤矿的关闭工作进入实际性阶段。
为确保关闭协议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隆回县财政局一方面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关闭工作,争取省厅关闭煤矿专项资金的补助,现已争取补助资金600万;另一方面在县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集补助资金800万元。目前,两个关闭煤矿的补助资金1400万已全部拨付到位,隆回县内关闭小煤矿工作圆满结束,一直困扰隆回安全生产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