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关于选聘生态护林员
公告
根据市相关部门文件精神,需要在各村建档立卡贫团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现就将选聘务件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突出重点,统一管理。
1、生态护林员选聘对象为北塔区已建档立卡贫困户;
2、尊重农民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拔聘用;
3、生态护林员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统一管理、从就近方便,节约成本考虑,不跨越乡(街道)聘用,原则上在村内进行管理活动。
二、选聘条件
1、已列入当地立卡贫困户人口范围:
2、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文化程度至少达到初小以上:
3、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违法犯法记录;
4、常住当地,有相应的森林资源巡护时间保障。
三、管理细则
坚持动态管理原则,生态护林员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聘,乡(街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生态护林员的管护周期为当年10月至次年9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经上级验收脱贫且有其他持续稳定收入来源的、可不再续聘。对聘用后因外出打工或健康原因等不能胜任职责的生态护林员,乡(街道)政府应及时调整,按程序补充聘用,对已脱贫的可以换聘其他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资金保障
选聘的护林员,按每人每年10000元支付报酬,资金由区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
特出公告!
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19年9月12日
附件:2019年度北塔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担任生态护林人员名单公示
来源:北塔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