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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联合督查组到隆回县督查“两种考生”工作
时间:2014-03-14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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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湖南省民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范文彬、文教处处长肖丽萍、省教育厅民教处处长曾四清、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户证处处长张陆军等领导组成省联合督查组,到隆回县督查"两种考生"工作。省联合督查组先后听取了县民宗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和市民宗委的"两种考生"工作汇报,邵阳市民宗委主任彭泽愿、县委常委、副县长马立军、副县长奉锡样就此项工作发表了意见。

范文彬代表联合督查组充分肯定该县所做工作,一是市、县两级都非常重视民族工作,给予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予以大力支持,给予少数民族干部充分关怀,每一届县级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领导干部。二是在"两种考生"审核工作中,各部门通力合作,维护了维护了"两种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六个到位"的工作方法值得在全省推介。三是强调要严格执行《湖南省民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纠风办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湘族通〔2011〕1号);各部门要继续分工合作,民族部门牵好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经办人员要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两种考生"指在普通高校招生中享受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一种是少数民族考生,另一种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考生。根据湘族通〔2011〕1号规定,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可降低20分,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考生可降低10分,散居农业户口少数民族考生降低10分,散居非农业户口少数民族考生降低5分。

隆回县有虎形山瑶族乡和山界回族乡两个少数民族乡。2014年,隆回县共5786人报名参加高考,预计申请享受民族优惠加分的考生有200余人。目前,隆回县民宗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纠风办已联合展开"两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全省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审核申请。

督查过程中,省联合督查组充分肯定了隆回县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同时再三强调,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严格把关,严禁违反规定更改民族成份。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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