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 12月27日,笔者从隆回县召开的全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部署会上了解到,从明年3月1日起,全县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将交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
为进一步规范隆回县各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处置,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和疾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隆回县将对全县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具体由县环境保护局、卫生局统一组织协调,坚持日常监督管理与综合执法相结合,正面宣传与严励打击违法行为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全面规范全县医疗废物收集、分类、贮存、中转运输和集中处置。全县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应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发生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导致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