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焕华在会上讲话
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健强在会上讲话
县委副书记陈历贤在会上讲话
8月27-28日,隆回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焕华,副主任黄富华、李联群、罗海波、魏松元、刘海秋,隆回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正县级干部李喜堂,隆回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党组副书记、副县级干部宁玉光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健强,隆回县委副书记陈历贤,隆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汪庆春,隆回县委常委、副县长彭立新、马立军,副县长刘芬、刘科棉、李小宁、陈祥权、范志锋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今年,全县政府系统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404件,其中重点建议10件,是办理件数最多的一年,整个办理工作涉及县直50个单位和5个乡镇人民政府。经过努力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202件,占承办总数的50.1%,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138件,占34.2%,因政策规定或财力等客观因素暂时无法解决,已经做出解释说明的建议64件,占15.7%,所有建议见面率100%,答复率100%。
就建议办理情况,马健强指出,建议办理的好坏,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事关民生民利的保障,事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贯彻落实。他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紧紧围绕"四个突出五大提升"的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水平,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县委副书记陈历贤就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分别向县"一府两院"提出了工作要求。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焕华强调,隆回县政府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抓好《隆回县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程序规定》的落实,完善重点办理件、牵头办理件的办理制度,要求县人民政府对代表不满意的办理件重新研究,重新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落实情况。
会议发出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审议意见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201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3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会议审查和批准了2012年财政决算。2012年全县公共财政收入总计286314万元,公共财政支出总计277526万元。2013年1-7月全县累计完成公共财政收入4570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1.6%,同比增加7858万元,增长20.76%,其中累计完成县级一般预算收入3168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6.4%,同比增加6396万元,增长25.29%,累计完成上划中央收入1076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2%,同比增加999万元,增长10.2%,累计完成上划省级收入325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5.6%,同比增加463万元,增长16.6%。1-7月累计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619万元。
报告指出,2012年,隆回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精神,积极应对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创新财税收入征管机制,超额完成了财政收入预算任务,做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
针对隆回县当前财政形势,会议建议积极培植财源,着力加大以工业为主体的财源建设力度,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调整好乡镇财政体制,杜绝乡镇之间买卖税收现象,大力整顿经济秩序,严肃财政纪律,规范财政支出管理,下大力清收财政借出款,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及时做好调整预算的前期准备工作,努力完成2013年财政预算任务。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全县"十二五"规划主要预期目标达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总体要求。由于各方面原因,建议推延永京集团广硕鞋业、湘西南农机大市场等14个项目;建议调增气象局整体搬迁、金银花产业园等35个项目;建议调整阳光工程培训、风能发电等11个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
会议决定任命范志海为隆回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隆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焕华为范志海颁发了任命书。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