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副县长、县新农合管委会副主任刘芬率县新农合管委会、监委会、县督查室和县合管办等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县人民医院、县荣兴医院新农合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根据《隆回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稽查办法(试行)》,制定了《隆回县2013年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工作督查细则》。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抽查病历、分析效益指标等方法,根据督查细则逐项检查,量化评分,重点督查了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基础工作及操作规程落实情况、运行指标及医疗费用控制情况。
督查中,督查组当场填写记录,对被督查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日后,隆回县督查室还将发出督查通报。
据悉,下一步督查组将安排一个星期时间,对其余县级、乡镇、民营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