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 邵商网 > 新闻 > 区县新闻 > 隆回县
省委法治湖南建设督查团到隆回督查
时间:2013-01-18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分享-

  1月17日,省委法治湖南建设督查团团长、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志文在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委法治办副主任傅莉娟,邵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鞠晓阳陪同下,到隆回督查指导法治隆回建设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健强,隆回县委副书记陈历贤,隆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海秋,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小宁,隆回县政协副主席黄红波出席汇报会。

  董志文一行首先来到桃洪镇竹山塘社区,参观了社区政务服务大厅,详细询问了服务大厅人员结构、服务内容、工作举措和时间,认真听取了社区在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方面的情况汇报。董志文指出,随着社会发展需要,许多和群众息息相关的工作都将集中到社区,社区工作力度的加强和工作范围的扩大,是一种发展的必然趋势,希望隆回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社区的领导、人员、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层社区民主法治的创建工作。

  在县地税局,董志文参观了办税大厅和税法宣传栏,并饶有兴致地听取了国税局在地税办税大厅设立服务窗口的情况介绍,对税务部门这种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希望隆回县税务部门通过法治建设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在随后举行的汇报会上,隆回县委副书记陈历贤向督查团汇报了隆回县近年来法治隆回建设工作情况。自2009年以来,隆回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县创建工作的各项部署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结合隆回县实际,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县建成民主法制示范村(居、社区)300多个,其中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建成省级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13个;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企业依法经营、行业依法管理、基层民主自治、监督体系健全、司法公正的"法治大格局";初步形成了民主政治、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权益保障"法制化"。隆回县先后被评为首批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12年,隆回县被纳入全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县"。

  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健强代表县四大家对督查团一行表示热烈欢迎。马健强指出,隆回县通过五五普法,全县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为隆回县在招商引资、民生发展等方面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隆回县在法治隆回建设工作上还与人民和上级领导的要求也有着一定的差距。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隆回县将进一步巩固法治隆回建设成果,不断创新,不断发展,通过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政务公开透明,提高政府效能,重塑隆回政府的良好形象。

  董志文对法治隆回建设工作给予肯定,称赞了隆回县法治建设的经验和观点。董志文说,隆回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湖南纲要》,认识一致、行动快、效果好,为隆回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经济发展、脱贫致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城乡建设加快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希望隆回县在今后的法治隆回建设工作中一要提高认识。法治建设不仅是某一个人、某一家单位的工作,而是全党、全社会、全民的共同任务,需要全党、全民、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二是隆回县今后的法治建设中,要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走进学校,加大对校园的法治教育,提倡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三是要充分理解法治建设关键在于一把手,各级领导应高度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动员全社会参与法治湖南建设工作的各项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Copyright © www.shaoshang.cn,All Rights Reserved. 邵商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