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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区农业林业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17-12-28   来源:北塔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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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区农业林业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北塔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内设科室13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农业工作股、林业工作股、水利工作股、农机工作股、农村经济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农村能源股、防汛防旱防火办公室、肖家湾电灌站、纪检监察室、新农办。内设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区蔬菜工作站、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区水政监察大队、区肖家湾电灌站、区农机监理站、区农管校。北塔区农业林业水利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5名,工勤编制1名;内设七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0名。

2016年末,我局实际在职人数为53人,年末离退休人员19人。

(二)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全区农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拟订种植业、乡镇企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参与指导耕地使用权流转和减轻农民负担、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参与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工作。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负责实施“菜篮子工程”。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项目和区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区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4.组织拟订促进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特别是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指导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的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在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6.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肥料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7.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拟订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政策并指导实施。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征集、发布农业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拟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2.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3.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不含沼气)发展和农业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

2、负责全区林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北塔区绿化委员的具体工作。

3.组织、指导、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林地、林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由国家、省和市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

4.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协助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和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负责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和全区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协助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及其指导工作。

7.管理区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申报全区林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计划,指导管理全区林业基本建设。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和实施。

3、负责全区水利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定全区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水资源,拟定全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发布全区水资源信息;指导全区水文工作。

3.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跨县(市、区)的水事纠纷。

4.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水利行业包括小水电在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对水利及小水电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管;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5.负责全区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负责审查水利基建及小水电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6.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指导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境的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安全监管。 7.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区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8.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城乡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工作;对各类水电站建设的选址、库容规划提出意见。 9.组织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订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0.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利行业的水电站工程;负责拟定全区农村水电电气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区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区水利队伍建设。

4、负责全区农机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的法律、法规、规章。

2.研究制度全区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机械化、社会化服务,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3.负责农业机械维修的行业管理和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及作业收费的监督管理,制定农机作业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会同技术监督、工商管理等部门进行农业机械主机及配件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管理。

4.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

5.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和农业机械技术教育培训,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

6.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5、负责全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政策意见,检查督促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区农村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综合、指导与管理。

2.组织研究全区农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农口和支农部门的工作,掌握反映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典型经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农业农村重大生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区救灾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农村的生产、流通、分配体制,农业投入与劳动力管理和小城镇体制)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改革的政策和建议,指导协调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5.参与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区级农业发展资金的安排并监督管理。

6.研究提出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规划、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全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负责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7.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与规划建议,重点抓好园区经济、特色经济、民营经济的发展并组织考核;研究提出农村产业开发政策建议,协调指导全区农村农业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工作;负责区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领导、管理、指导、协调全区农村经济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能源建设和农民素质教育工作。

9.研究提出全区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政策建议,检查监督减负、惠农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查处加重农民负担、违反惠农政策、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各类重大案件、事件。

10.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政策和建议,指导全区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工作,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等工作。

11.研究提出全区农村能源建设的近期、中期和长期规划,并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全区农村能源建设。

12.研究提出全区农民素质教育的近期、中期和长期规划,并负责具体实施和组织管理全区农民素质教育。

13.协调全区科教兴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口跨行业的重大科研课题技术攻关及其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业科技进步奖的实施方案;管理指导农科教相结合工作。

14.负责组织、协调抓好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农民体育运动和全区农业劳动模范的评选与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专家服务组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北塔区农业林业水利局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4860218元,实际收入14264857.01元,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4860218元(其中:基本支出4400218元,项目支出460000元),2016年实际支出14833338.83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8433.01元,项目支出4804905.83元),2016年年末资金结余2563837.08元。

(二)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北塔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基本支出10028433.01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803218.52元,其中:(1)基本工资3127764.8元,(2)津贴补贴2620961.8元,(3)奖金520141元,(4)社会保障费233623.92元,(5)伙食补助费14388元,(6)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6339元。

2、商品服务支出2102240元,其中:(1)办公费499173元,(2)印刷费25755元,(3)咨询费4250元,(4)手续费216元,(5)电费7879元,(6)邮电费2665元,(7)差旅费98683.5元,(8)维修费8180元,(9)租赁费15520元,(10)培训费4132元,(11)公务接待费70479元,(12)劳务费20840元,(13)委托业务费139940元,(14)工会经费130000元,(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912元,(16)其他交通费用78元,(1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2537.5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6163.41元, 其中:(1)退休费676869.2元,(2)奖励金85520元,(3)医疗费10000元,(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3774.21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2493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2493元。

5、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84318.08元,其中:企业政策性补贴84318.08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4804905.83元,主要是用于农林水事务的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专项资金的支付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上级批复的建设实施方案实施,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和监理制等,项目建设内容无更改,项目完工后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门的技术机构出具验收报告,财务凭完整的审批验收程序办理付款。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健全完整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实行帐物分离,确定专人负责.财务部门负责管帐,办公室负责管物。固定资产的购置都需书面报告局领导,经局领导的审批后,办公室凭审批报告按相关标准规定组织采购,科室领用时需在发票上签具领用属实。办公室建立实物资产的购、存、发台账。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局成立了专门的资产清查小组,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结果,已报至区财政局资产管理办公室,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报告,并对清查结果作了相关处理。清查后的资产管理和使用状况良好,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预算配置

2016年,我局在职人员编制数为46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53人。 (二)“三公”经费预算执行

我局2016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6000元,决算数为204400元,结余1600元,全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

(三)预算管理

为加强对预算资金的支出管理,农林水局财务实行了统一核算,统一账户,统一管理,所有的财务收支活动归口财务室统一管理。

1、财务报账手续规范,报帐凭证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和票据管理要求(严禁白条报帐)。

2、经费支出管理规一,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分级审批制。

3、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档案按规定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2016年里,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农产品质量安全、经作工作、农民负担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休闲农业、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获得全市的先进。全年粮食生产面积4.2万亩,产量1.85万吨,蔬菜种植面积1.2万亩(含复种指数),产量2.5万吨。陈家桥蔬菜综合产业园第二期完成投资500余万元,新争取产业园中央投资20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建成配套仪器设备15余万元的产业园农残检测室1个,全年完成例行检测7210批次,农残合格率99%,建成“生安农资”、“兴隆农资”两个农业投入品示范店,申报有机认证基地300亩,绿色认证1个,无公害产地认证1000亩;启动“四边五年”绿色行动,共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000亩(其中油茶1000亩),中幼林抚育3000亩,义务植树12万株。河上桥村新建生态农庄200亩,资水北岸退耕还林47亩、荒山造林45亩、封山育林483亩,新建1个面积1975亩农林产业园。新建苗儿村、河上桥村、槐树社区3个秀美村庄和苗儿村、河上桥村、槐树社区3个花园(果园、小游园);争取生态公益林面积26500亩,补偿资金共44.36万元;全区没有发生马尾松毛虫、松梢螟等病虫害灾害,森林蓄积量达83540立方米,新增活立木蓄积4222立方米。全面整顿清理非法猎采野生动植物现象,畅通候鸟迁栖通道。全面摸清全区古树名木资源,全区有古树三级以上(100年以上)64株。加大采石、采矿等占用林地排查和清理力度,依法打击未批先用林地行为。“五小水利”工程完成投资952万元。新修、改造渠道25.6km,整修山塘62口,改造小型泵站8处,新建水池(窖)4口。全年退养4座水库,完成年度任务的100%。枫江防洪堤已基本扫尾,2016年全面启动了新滩堤防工程建设。加强防汛工作,确保了不垮“一库一坝,不死伤一人”的工作目标,并获得全市防洪抢险先进集体荣誉。“美丽乡村”建设共整合各类资金1600余万元,启动建设项目15个,樟木村被评为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推进。3月份对原田江乡、陈家桥乡的第一轮公示组织回头看,10月份,启动新滩镇办事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全区20个行政村全部实现村集体经济“零”的突破,村集体收入由2015年的村平1.8万元上升到2016年的2.87万元,增长了近60%。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并完成丰江、高撑、柘木、农科4个重点村(社区)的村级财务清查工作。全区共发展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6家,2016年发展专业农民合作社5家,土地流转面积达1800亩。开展30个“一事一议”项目建设,验收后以奖代投资金达280余万元。全面落实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制度,积极配合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开展拖拉机年检工作,共年检合格拖拉机106台,签订驾驶员责任状100多份。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199台套,发放补贴金额17.18万元,开展了3期/150人次的农机专业技术培训。全面完成农村能源建设任务,投资125.7万元的九牧养猪场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突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扶持果蔬基地和水产、生猪养殖标准化建设,狠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养殖业生产安全,全力打好H7N9禽流感阻击战,猪、牛、羊、家禽的免疫率、挂标率、发证率、建档率均达到100%。全区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一起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促进养殖业做大做强,九牧养猪场成功申报2016年度(第二批)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宝马湖休闲山庄有限公司成功申报渔业发展项目。产业扶贫取得实效,全区新安装光伏发电工程9处/525.58KW,贫困户种植蔬菜184亩、散养家禽6500羽、猪牛近400头、羊500只、发展水产面积500亩,新建水果400亩,其中高马冲村的罗汉果及百香果、李子塘的杨梅、廖家村的油茶逐步产生效益。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是对定性指标的评议上,部分参加评价的人员不能客观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为此,以后的绩效评价工作,要根据定性指标的内容设置一些具体的项目进行部门之间互评,以便定性指标的评议更客观和具有参考价值。

八、评价结果

本次对北塔区农业林业水利局2016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来源:北塔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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