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隆回县召集县政府办、环保局、桃洪镇、规划局、城管局、工商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召开会议,就强制拆除县城建区内煤球厂及铲除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植作物进行部署安排。
会上,与会人员就《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建区内煤球厂开展强制执行实施方案(讨论稿)》和《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种植作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讨论稿)》进行了讨论。
针对县城建区内煤球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与粉尘直接影响县城形象,隆回县人民政府对城建区煤球厂业主履行了事先告诫的行政原则。在政府告诫期限(2011年10月15日)满后,仍有三家煤球厂对行政告诫置之不理,仍然在生产的煤球厂,隆回县人民政府将依法对其实施强制拆除。同时,隆回县里成立了专项行动小组,将彻底铲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作物,为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验收奠定基础。
县人大副主任、县创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周玉其在会上强调,隆回县政府制定的措施是为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按照依法依规执行,对煤球厂关闭及饮用水资源保护必须采取措施,要么关闭,要么搬迁,没有含糊。对于危害老百姓身体的事,政府通不过,人民通不过。
隆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创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周玉其在会上讲话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