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 邵商网 > 新闻 > 区县新闻 > 隆回县
隆回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廖康林涉黑团伙案
时间:2011-09-16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分享-

隆回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廖康林涉黑团伙案(图1)

9月15日上午,隆回县人民法院在县影剧院依法对以廖康林为首的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的1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审理。这是隆回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庭审第一案。

县委副书记陈历贤,隆回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明海,隆回县人大副主任周玉其,副县长唐启明以及公、检、法、司负责人和1000多名群众到场旁听。

当日早上8点,闻讯而来的群众在影剧院门口自发排好队,在经过法院司法警察安检之后进入影剧院旁听。8点30分,押解犯罪嫌疑人的车队到达影剧院,14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陆续进入影剧院接受公开审理。随即,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彭洪林、曾宪丰、罗教书等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对廖康林、王波、陈浩、刘大银、罗喜青、廖健林、肖军玉、刘喜、李炳彪、刘卢、易银平、廖红豪、范国、刘满生等1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包庇罪、故意损毁财物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储存、买卖枪支罪等14项犯罪一案开始了公开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廖康林20岁混迹社会,从1995年开始到2002年先后多次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参与赌博、放账、敲诈勒索,获取经济利益,并于2001年3月11日公然驾车冲撞隆回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依法执行公务的民警和警车。2003年服刑出狱的廖康林进入新城房地产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负责公司保安工作,为公司摆平"麻烦事",并于2004年年底威逼该公司债权人放弃收息权利300多万元。

此后,有了一定社会名气的廖康林有意识开始拉拢、接受社会的一些闲散人员经营、发展自己的势力范围。在聚敛大量不义之财的基础上,以廖康林为首的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团伙大肆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该团伙先后参与组织实施了2010年5月汽车总站团伙斗殴事件,2010年7月25日,三阁司乡农民工沙场打砸了难事件,2010年8月8日南岳庙乡乔家村报复村民事件等一系列的故意损坏财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有组织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隆回县部分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由于该案被告人多,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该案的庭审时间将持续7天左右。庭审结束后,隆回县人民法院将对该案进行公开审判。

隆回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廖康林涉黑团伙案(图2)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明海与群众亲切交谈听取打黑除恶意见

隆回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廖康林涉黑团伙案(图3)

公开审理现场

隆回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廖康林涉黑团伙案(图4)

会场座无虚席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Copyright © www.shaoshang.cn,All Rights Reserved. 邵商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