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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副厅长唐苗生考察隆回棚户区改造工程
时间:2011-09-07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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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副厅长唐苗生考察隆回棚户区改造工程(图1)

省林业厅副厅长唐苗生(右一)现场查看棚户区改造工程 工地

9月4日,省林业厅副厅长唐苗生一行在市林业局局长何砚国陪同下到隆回考察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工作,隆回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立君、县林业局局长刘维湘等陪同考察。

隆回县自2010年4月启动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以来,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棚户区改造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土方回填工程完成80%,挡土墙工程完成60%,地质勘测工作全面完成,水电配套工程进展顺利,目前已进入了主体工程招投标阶段。

唐苗生对隆回棚户区改造工程给予高度评价。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以现场会、办公室的形式为工棚户区改造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同时,隆回县委、县政府领导还亲临工地一线抓落实,为棚户区改造保驾护航。二是棚户区改造模式很好。集中在县城周边建小区,为林场职工就医、上学、改善生活环境提供了条件,实现了"山上一张床,城里一套房"梦想,让林场职工由山民变成了市民,提升了林场职工的幸福指数。三是管理很到位。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段分段倒计时的措施很得力,指挥部工作人员工作扎实,战斗力强,在短期内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

唐苗生对下段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坚定目标,全面完成改造任务。第一期棚户区改造工程必须在12月20日前主体工程封顶;第二期工程要全部开工。二要加快度。做到特事特办,阳光操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加快工程进度。三是要保证质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节能环保型住宅建设要求进行设计审查和施工监督,保证危改工程建设质量和使用功能。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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