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副县长刘科棉率县畜牧、规划、国土、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深入县城各社区、城郊村调研养猪场搬迁工作。副县级干部、县创卫指挥部副指挥长胡芒权陪同。
为积极落实省专家组对隆回县创卫工作的调研整改意见,刘科棉一行专程对城区养猪场搬迁工作进行调研。通过现场察看摸底,确定城区27家养猪场为搬迁对象。这27家城区养猪场生猪存栏量从20至130头规模不等。场主大部分属外来民工,在县城租房养猪。养猪场苍蝇满天、污水横流、臭气熏人,成为县城一大污染源。
根据调研情况,刘科棉要求畜牧局牵头,桃洪镇政府、规划、国土、环保、城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立即成立城区养猪场搬迁工作组,制定周详方案,发布搬迁公告,2个月内将县城建成区养猪场搬迁至城外并妥善安置。同时,逐步搬迁县城建成区与规划区之间的养猪场,规划区内不允许再新建养猪场。
图为刘科棉、胡芒权一行在调研现场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