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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获全国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时间:2010-12-30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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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隆回县被全国普法办评为2010年度"全国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同时,隆回县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五五"普法以来,隆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在全市率先开展法治县创建、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工作,对宣讲法律,促进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上级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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