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1号)文件精神,北塔区于2014年11月25日启动申报认定工作,经本人申请、乡级初审、县级审核,北塔区第二批(60岁以下)196名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146人通过乡区审核,外地转北塔区呈报56人,54人通过乡区审核,现将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15年1月10日—2015年1月14日。
举报电话:0739-5081078(区监察局)
0739-5623801(区教育局)
附件 :北塔区民办教师困难补助总汇表(第二批)
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
2015年1月10日
来源:北塔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