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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隆回县201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0-08-03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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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政办函〔2010〕103号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回县201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有关单位:

《隆回县201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隆回县201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隆回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我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隆回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主要目标

2010年,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以2005年为基数,实现节电20%、节水20%、节油20%、节煤气20%、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二是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三是制定县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能耗信息化管理平台。

二、落实节能措施

(一)节约用电

1、合理设置会议室空调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工作人员根据会议时间开启空调(会议前15分钟),做到无人不开空调,禁止开窗使用空调。冬季一般不使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取暖。

2、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3、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照明应使用声控或光控灯等节能型灯具。

4、加强电梯使用管理,减少非办公时间电梯开启台数,提倡三楼以下及上下楼层不超过二层时不搭乘电梯,除医院外其他有电梯的办公楼夜间和周末要关闭电梯。

5、加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用电管理,尽可能即用即开,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杜绝长时间待机现象。

6、加强外围景观照明灯的控制使用,除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外,其余时间尽量少用或不用。

7、严禁自行配置移动式取暖设备。

8、优先采购节能效果明显、性能比较成熟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和产品。严格控制新增用电设备。

(二)节约用水

1、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及时更换老化设备。自觉检查、处理和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解决供水故障,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禁止使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

2、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在满足基本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切实减少耗水量,节约用水。

3、机关大院草坪及花草树木浇水尽量使用雨水,并采用滴灌或者喷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三)节约办公耗材

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和领用,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环保、质优、价廉、能耗小的办公设备。

2、充分利用网上办公系统和系统专网,文件起草、修改、发放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

3、严格控制文件的发放范围,准确核定印发份数,实行双面印刷。文件能传阅的尽量不复印,减少重复复印次数。

4、推广使用再生纸,大力提倡修废利旧,延长办公用品的使用寿命和周期。

(四)加强公务用车的节能管理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控制车辆编制和配备标准。优先选购国产、小排量、经济环保、手档变速的车辆,禁止采购使用高耗油车辆。

2、实行定点加油、一车一卡,登记单车燃油消耗,定期公布车辆百公里消耗及维修费用等数据。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努力降低车辆油耗和维修费用支出。

3、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和行驶路线,提倡合乘车辆,减少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

4、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五)积极推广建筑节能

加强新建、改扩建和装修改造建筑项目的节能设计综合评审和节能全过程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公共机构建筑全过程、各环节节能跟踪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和优先使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倡导使用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新建、改扩建、维修办公用房时,要进行资源节约可行性研究,广泛采用外墙保温、多层玻璃等节能技术和新型墙体材料,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消耗核算,设计上尽可能精打细算,降低单方材料的用量。

(六)推行政府节能采购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规定,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能型设备和产品。涉及到基本建设、设施设备、大宗办公用品等方面的采购,要进行以节约为主题的评估,并首先调查机关现有设备利用情况,避免重复购建。对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环保产品。采购部门要加强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完善节能产品、技术、服务征集制度,建立跟踪、监测和优选淘汰机制,提高政府节能产品采购的透明度。

三、开展节能宣传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节能降耗的政策规定,教育干部职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爱惜公物的良好习惯。组织开展体验能源短缺活动日、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短信、宣传栏、户外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普及节能知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各单位要把节能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力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能耗统计和审计制度

各单位要全面、准确地统计本单位的办公建筑、办公用品、水、电、油等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定期向县节能办和县统计局报送能耗汇总表。

要适时推行能源审计,能源审计主要包括各单位用能基本情况、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能源管理情况,能源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县节能办可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各单位进行节能审计,形成能源审计报告,督促各单位对超标耗能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

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人员作为节能联络员。及时收集、整理、报送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能耗统计及其它重要信息;分析汇总本单位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本单位节能工作动态;提出推进本单位或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意见、建议;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建设,加强对节能联络员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各联络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努力推动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四)强化机关节能目标责任管理

各单位要将节能工作目标纳入目标责任管理,结合能源资源的消耗情况,将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管理部门或工作岗位。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县级"文明单位"评选条件之一。有关部门要采用网络直报、联网监测、实地抽查、定期考核等方式检查分析各单位节能情况,定期通报机关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创建一批节能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示范单位。

(五)加强督导检查

县公共机构节能办要采取专项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落实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能完成节能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底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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