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隆回县2010年度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在友谊宾馆召开。会议由县房产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志刚主持,隆回县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春锦做工作报告,隆回县政协副主席夏亦中做重要指示。
根据县政府规定,隆回县2010年度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桃洪镇范围内,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和住房状况等符合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以及县城规划区外已经改制、所有国有资产(包括职工宿舍)全部处置的原国有工矿企业的无房户下岗职工,具有城镇户口、且在桃洪镇租住房屋2年以上并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双职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采取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实物配租优先解决无房家庭,并按照先解决低保家庭,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顺序进行,同等条件下对孤寡老人、军烈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优先安置。
据悉,隆回县2010年度城镇住房保障申请从7月16日起至7月31日止,预计9月底租赁补贴发放到位,10月底实物配租到位。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