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市民族工作部门通知,隆回县2010年高考"两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自3月1日起全面铺开,于3月23日全部结束。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按照邵阳市民宗委的安排,隆回县的"两种考生"审核定于3月25日进行终审,因此,隆回县的初审工作原则上在3月13日前结束,3月14日——23日为公示时间。
一、"两种考生"及其优惠政策 所谓"两种考生",是指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区(隆回县具体指山界回族乡和虎形山瑶族乡)的汉族考生。2010年湖南省对"两种考生"的民族优惠政策:① 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降低20分录取;② 聚居区汉族考生降低10分录取; ③ 散居农业家庭户口少数民族考生降低10分录取;④ 散居非农业家庭户口少数民族考生降低5分录取。
二、2010年政策 1、属空挂户口的,不能享受聚居区同类考生优惠政策。对不符合户口迁移政策迁移户口的和迁入聚居区不满3年的考生,不能享受迁入地同类考生的优惠政策。 2、考生和家长要签责任承诺,承担弄虚作假后果: ①初审以后终审以前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的优惠资格,并将弄虚作假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②终审以后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高考资格,已经高考的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送回原籍。
三、"两种考生"审核工作程序 1、领取资格审核表(自行下载,也可到学校、县招生办或县民宗局领取)。 2、填表(同时考生和家长签具责任承诺)。 3、持户口本和考生身份证到县公安局人口大队审核户口的真实性。 4、持户口本、身份证和民族成份证到县民宗局进行资格初审。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表的信息和考生报名的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考生号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考生出具的户口本必须是派出所打印并加盖派出所公章的户口本(山界回族乡有部分户口本未加盖公章,虎形山瑶族乡还流行着大量的手写户口本)。 3、联系电话:8239004 更多信息请关注湖南省民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局、省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湘族通〔2009〕1号)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民族优惠考生资格审核表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upload/attachment/cmsfile/longhui/zwyw/201002/c911f777fc9a4e05a9160e64f460159e.doc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