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 邵商网 > 新闻 > 区县新闻 > 隆回县
隆回县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评定奖励办法
时间:2009-08-10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分享-

为充分调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传承技艺的积极性,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8月4日,隆回县公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评定奖励办法。

该办法规定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每2年评定公布一次,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资格,停发传承补贴。对考核合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国家级项目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省级项目每人每月补贴800元,邵阳市级、县级项目每人每月补贴600元。对在传承中有特别贡献的传承人,隆回县还将以命名、授予荣誉称号、发给奖金等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与发展永远处在活态传承与活态保护之中,尊重传承人,调动和发挥传承人的积极性和聪明才智,使他们自觉地、主动地承担传承的责任,依靠他们的传承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这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基础。隆回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县,目前有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2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已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11位,待评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40位。为了充分发挥好这些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基础性作用,《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评定奖励办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的评定标准、人数、申报、程序、传承补贴、动态管理、年度考核等做了明确规定。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Copyright © www.shaoshang.cn,All Rights Reserved. 邵商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