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婧:我想现状的难度大,隆回县委县政府的责任也更加重大了,也相信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我们的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定会得到完善和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和其他农村工作一样,三分在建,七分在管,特别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是重点,也是难点。那么隆回采取了哪些措施来解决这个重点和难点问题? 钟书记:新型合作医疗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就我们现在来说,参合农民达到90多万,3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难度也是越来越大,面临这个状况我们县委县政府摆放放到了议事日程,也广泛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我们也相应的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制度上进行创新和监管。具体有五个方面,来进行全方面的监管到位。 第一,"面对面"监督与网络监督相结合。一是实行住院审批"面对面",跟农民直接进行交流和把关。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办事效率,还有效避免了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弄虚作假的现象。二是实行网即时监控、加强事中监督。在没有启动网络监控之前,我们各大医疗机构都没有搞医院的基层管理系统,强烈推行基层管理系统跟全县的新型合作医疗进行对接。我们的网络系统里面可以看到各个医院、病人费用花费状况,提高了这个监管的效果。 第二,日常监管与联合督查相结合。要确保日常监管的到位。我们26个乡镇都配备了新型合作医疗的审核员,就是把一些日常的资料进行归纳、归档来进行评估。而且我们要求卫生部门的领导,分配到乡、包干到人、到户。二是坚持开展联合督查。4年来,隆回县委、县政府坚持每年组织1—2次联合督查活动,发现问题之后,进行整理整改,然后进行整改的通知,还要信息反馈。 第三,专家稽查与领导督查相结合。一是成立专家稽查组,突出一个"专"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审计的专业人员,其中包括我们的医护人员和药检人员等等,他们在整个治疗全过程进行把关,就是专业的人员来管理专业的事情。二是领导不定期的督查,突出一个"督"字。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修改,来进一步的规范。 第四,全面督查与重点稽查相结合。一是定期对定点医院进行全面督查。我们把定点医院的诊疗和社会服务以及状况进行督查,对不规范进行跟踪,督促他整改到位。二是发现的问题重点稽查。2007年,隆回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一所乡镇卫生院有弄虚作假的现象,隆回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重点稽查、通过查封资料,调查取证,历时60余天,查清了该院的违规事实,追回了违规补助金额11万余元,并对该院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做出了行政处分。 第五,职能部门监督与社会各界监督相结合。一是充分发挥涉及、财政、卫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因为每年都要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一次专项的审计,同时每年延伸审计3—5所定点医疗机构,促进了定点医疗机构基金使用、药品价格、收费行为的规范。二是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们新型合作医疗的监督。县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将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综合侧撇测评单位范围,特别是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单位的测评,来公布测评结果。三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重点落实好"三级"公示制度,我们在县里面通过是县电视台和红网的论坛进行公示,就是进行公开,也可以定点发布我们的一些信息,方便老百姓有知情权、也可以举报,便于我们的稽查。 小婧:从钟书记介绍,我们可以感觉到隆回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上面,有一套环环相扣的管理制度。我们都知道"看病难、看病贵"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难点问题,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纳入了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那么隆回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面的问题呢? 钟书记:"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多种原因长期积累造成的,有主导思想和体制的问题,也有制度和机制的原因,还有医院和医生求利的因素,所以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可能立竿见影,必须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办法。最直接的措施就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加重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同时也是医疗基金的无效的支出和浪费,所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也是提高基金运行效益,增加农民实惠的有效措施。我们县从2006年开始,首先着力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首先在卫生系统的内部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抓住纠正行风这个核心,营造良好氛围;其次是研究制定了系列制度和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一,强制推行医疗费用的控制目标制。一是制订了费用的控制指标。根据医疗县乡医疗机构级别、服务能力,制定了次均住院医疗费、自负药品费用比例、可补助费用比例、检查结果阳性率、平均补偿率、平均住院日、床日费用等控制指标。县人民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的规定》、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医疗费用控制工作纳入了医疗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目标和责任。二是严格实行超标准处罚制度,在不影响参合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对超过费用控制标准以外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核减,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按月核算,按月兑现。仅2008年,即核减定点医疗机构超过费用控制目标的金额达30余万元。 第二,实行药品准入和集中采购制。目前,药品定价不合理,药品价格混乱。特别是是新特药层出不穷,造成药品价格过高,加重了群众的负担。根据这一情况,一是建立了新特药准入制度。凡进入隆回县医疗机构的新特药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药品监督部门联合把关,严格控制那些价格太高、疗效相近、"改换头面"的"新特药"进入隆回县医疗机构,有效遏制了新特药在使用环节的泛滥。二是实行乡镇卫生院药品加重采购制度。隆回县成立了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安排了编制和人员,将乡镇卫生院的药品、材料全部纳入了集中采购,降低了药品成本,有效地控制了药品价格。 第三,探索和推行单病种限额收费和常用药品限价销售制。由政府牵头、组织卫生、物价和相关专家,制定了部分单病种限额收费标准,对部分常见病、多发病实行限价收费,超过限额标准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部分常用药品制定了最高零售价格,实行限价销售。 第四,落实监管措施,加强监督。一是实行书面监审报告制。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月统计以医疗机构的次均费用和各项运行指标,并出具书面审核报告,对没有达到目标的,提出整改意见,交定点医疗机构落实整改。二是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通报运营情况。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运行分析,通过运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的查处,行之有效的纠正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005年—2008年,隆回县综合均住院费用下降了17.73%,隆回县、乡两级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下降了2.91%、32.35%;2008年,全县综合次均住院费用比上年下降了6.17%。县、乡两级次均住院费用别下降了5.2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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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婧:谢谢钟书记,接下来有请钟书记回答网友的问题。 网友1603:我是在广东打工的隆回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在广东住院,医疗费用是不是可以报销?怎么办理报销手续? 钟书记:只要在我们县里面参加了新农合是可以报销的。 小婧:可以在外地报销吗? 钟书记:如果你住院的话,可以先给我们打电话,然后回来就可以报销了。但是就住院的级别有相应的报销的标准,具体是35%—40%。 网友4416:请问钟书记,农民的问诊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钟书记:从09年开始可以报销。 小婧:今年就可以报销了。 钟书记:对,今年就可以实现门诊统筹,大概每年有12块钱的标准。 小婧:农民朋友的小病小伤就可以到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去看,都能得到一定比例的报销。 网友3361:明年将增加农民合作医疗的钱,那么钟书记,个人的缴费会不会增加呢? 钟书记:国家大力加强新农合的标准,我们县级政府进行配套,农民也要相应地调整,但是我们到卫生厅了解,省里面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因为今年了增加的10块钱,农民个人缴费部分暂时不会增加。 网友3826:钟书记您好,听说隆回新农合的报销率提高了,真是太好了,这个是利民的大事。 网友5358:我建议将医药的药品公布,有的时候说可以报销,有的时候不可以报销,我们就不懂得怎么搞的? 钟书记:这个是有标准的。希望国家尽快出台药品目录,在国家未出台之前,我们也进行相应的规范。 小婧:今天非常感谢钟书记百忙之中来参加我们的访谈节目,谢谢您。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 钟书记:谢谢,非常感谢各大网友对隆回的支持和理解,希望他们继续关心和支持隆回。
小婧:再见!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