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贯彻实施23周年,为了解《森林法》在隆回县的贯彻实施情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2008年5月19日至22日,隆回县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平、农工委主任覃水源、副主任王德生、罗振华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县林业局局长彭和生、副局长欧阳绍斌的陪同下,深入荷香桥镇、桃洪镇、司门前镇、羊古坳乡、木瓜山国有林场、九龙山国有林场等6个单位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听取汇报、看现场以及与人大代表座谈等多种形式,具体了解了《森林法》在隆回县的贯彻执行情况。大家一致认为,隆回县贯彻执行《森林法》的措施是得力的,成效是明显的,各级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带头学习、遵守《森林法》,《森林法》的实施得到了全县人民的理解和支持,对森林资源的保护、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已经深入人心;全县各地在贯彻《森林法》过程中,突出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乱砍滥伐、乱采滥挖现象得到有效控制,隆回县森林资源得到大幅增长,呈现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画卷。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平强调,贯彻执行《森林法》,首先要加大《森林法》的宣传力度,领导层要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森林法》的思想意识,林业主管部门要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广泛动员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其次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林政管理,打击乱砍滥伐森林和乱占滥批林地行为;针对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不但要采取过硬措施,还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李小平指出,全县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新时期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调动、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推动隆回林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隆回县林业局 李科政)
5月20日,隆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平(左二)在听取桃洪镇人民政府的汇报
5月20日,隆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平(左)深入九龙山国有林场了解生产经营情况
5月19日14:28分,正在进行执法检查的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特意中断汇报,为汶川地震遇难者默哀三分钟。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