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主任曾令太、副主任黄智生、县人大财经委、县政府法制办、经委墙改办、建设局、环保局、质监局等单位负责人及部分砖厂企业主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省人大这次调研主要就《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第一稿)》规范的内容是否合理,对新型墙体材料的界定是否准确,对条例草案规定的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扶持措施是否可行,如何更好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处理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中政府主导、监督与市场经营运作的关系。
新型墙体材料指不以粘土为主要原料,具有节能、轻质、隔音、隔热等性能,对人体无害的建筑墙体材料,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并结合隆回县实际提出了许多合理的、中肯的修改建议。
曾令太发言时说:《条例》出台及时,符合科学发展观,对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的出台,为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奠定了基础。他建议要全面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首先应从实际出发,提高科技含量。
陈兰新一行表示将采纳合理性的意见,不断完善《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从而使新型墙体材料更顺利、更全面地在全省推广。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