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25日下午,邵阳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来隆回县开展执法检查,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听取了隆回县的工作汇报。
市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副主任银醇祥、市气象局局长卿国清带队,他们听取了县人大副主任曾凡俊、副县长刘焕华和县气象局局长吕延的工作汇报,并与县政府办、法制办、县政务中心、县建设局等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2003年12月1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施行以来。隆回县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宣传学习,依法开展气象工作,并加大了气象部门履行社会职能的管理力度,加强了气象现代化建设,拓展了气象业务服务领域,提高了气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检查组对隆回县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领导高度重视,宣传力度大,实施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给予了充分肯定。银醇祥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做好防雷减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