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8 月26日的县人大例会上了解到,为密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便于公民了解县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的情况,今后隆回县公民将可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
会议通过了《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暂行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凡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本县或者户籍不在本县但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中国公民,都可以于会议举行七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理旁听报名申请登记。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在常委会议举行的15日前把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及建议议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符合条件的申请旁听公民中随机抽取5名公民参加旁听,会议召开前于三日通知公民本人。旁听会议的公民如果对旁听事项有意见、建议,可在会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相关工作委员会反映。
今后,在县人大例会上将出现这些普通公民的身影,他们将依法享有一般公民对县内大事的知情权。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