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全县第二次反腐败协调联席会议在县检察院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回顾总结2004年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执行情况,深刻分析当前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执行存在的问题,全面部署2005年全县反腐败协调联席工作,进一步理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和相互支持,加大源头治腐和惩治腐败的力度,有效地推进隆回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参加会议的有县领导李桂楚、刘文成、陈秋良、曾晴阳、周玉凡、颜秋堂、周玉奇等,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各成员单位包括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和新增的县农经局、县计生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李桂楚主持,隆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文成作反腐败协调工作讲话,隆回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秋良作贯彻《实施纲要》做好干部工作发言,隆回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曾晴阳组织学习湘发[2005](10号)《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并就反腐倡廉宣教、廉政文化建设发言。县检察院作典型发言。其他各成员单位围绕加强反腐败协调机制,进行交流和座谈。
李桂楚强调,要加强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四条:一是一定要形成合力。纪检监察机关是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关,其他各单位各部门要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协调联席会议、案件线索和查案情况通报、案件移送、案件调查协助配合、来信来访和信访初核处理、执行处分决定、腐败工作宣传七项制度。加强配合协调,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二是一定要注重制度创新。要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中心和服务窗口建设,不断推进政务、村务、财务和党务公开,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国土公开出让,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是一定要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贯彻《实施纲要》抓好治本抓源头工作。四是一定要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自己不能搞腐败。要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保持先进性,提高战斗力。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