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邵东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规范参保人员就医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形成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医疗保障监管新格局,营造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良好氛围,共同规范医疗保障领域行为,树立行业正气,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满意度,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的通知》(湘医保发〔2020〕30号)文件精神,邵东市医疗保障局拟面向社会聘请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社会监督员的聘用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无违法犯罪、党纪政纪处罚记录;
(二)支持和热心于医疗保障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的意愿;
(三)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监督工作,接受市医疗保障局的指导,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职责相适应的时间、精力和健康状况等条件;
(四)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胜任社会监督员工作的要求,参加邵东市基本医疗保险,并且长期居住在邵东市辖区内人员;
(五)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具有医药、法律、财务、审计、信息等相关工作背景者优先考虑。
二、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受邵东市医疗保障局聘请,对全市医疗保障政策落实、经办服务、协议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向邵东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三、社会监督员的聘请程序
(一)报名时间
8月21日-8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由个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邵东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见附件),经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邵东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邮箱:sdybjjjgg@163.com,咨询电话:8917006。
(三)资格审定
邵东市医保局将根据报名信息组织资格审核,结合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确定拟聘请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聘请期限
聘请期限为两年,期满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个人意愿等决定续聘或解聘。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践行诚信报名,对恶意报名、故意扰乱聘请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社会监督员聘请后,不与邵东市医疗保障局建立任何劳动、劳务关系。
(三)社会监督员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经邵东市医疗保障局调查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奖励。
特此公告。
附件:邵东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邵东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0日
来源:邵东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