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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人民政府关于邵东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3-01   来源:邵东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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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邵东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委和省政府、邵阳市委和市政府、邵东市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全面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守正创新,强化工作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邵东市坚持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市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落实见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新时代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依法明确政府职能定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审批与监管互动。梳理规范权责清单、负面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在邵东市政府服务旗舰店设立专门的权责清单专栏进行公开。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邵东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邵东市2022年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制度文件,持续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邵东市连续三年优化营商环境、投资竞争力均进入全国百强县(市)。三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2022年,梳理和落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245项;梳理市本级可办政务服务事项2042项,乡镇级可办事项147项,村级可办事项28项,并在省一体化平台发布;动态调整“就近办”事项,梳理并公布邵东市村(社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指导目录23项;梳理“跨省通办”高频事项136个,并公布“跨省通办”选项清单,已实现与贵州、湖北两省六县跨省通办。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动态清理、备案审查等工作,确保本级规范性文件合法规范。本年度法制部门共审查市政府(含政府办)本级规范性文件送审稿17件,开展了四次专项清理活动,共计清理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84件,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因违反上位法规定的3件,因修订新法而失效的4件,因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3件。2022年度,向邵阳市政府和邵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邵东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7件),备案审查通过率达到100%,无迟报漏报,报备及时率达到100%。全年未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职权被邵东市人大常委会或邵阳市政府责令改正或被撤销的情况,报备合法合规率达到100%。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出台《邵东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全面推动火厂坪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直接下放329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权限,落实执法大队的编制、人员问题,开展对火厂坪镇辖区范围内执法的常态化监督监管,确保实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目标。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等司检联动机制文件促进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专项督察,对各执法单位存在的问题开展专业剖析,精准反馈,组织审核发放执法证件1401人次,执法监督证件14人次。

(五)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邵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到了凡重大行政决策出台都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

2.加强政府合同审查和管理。2022年政府法制部门进行重大合同缔约前法律论证40次,审查政府重大民商事合同45份,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17份、政府常务会议纪要32份,专题会议纪要3份,单位委托审查的合同10份。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全市聘请了法律顾问团1个,公职律师15名,37个党政机关、25个乡镇(街道)聘请或配备了法律顾问,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年共提供各类法律服务3496次。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清廉政府建设,把建章立制、有效规范行政行为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工作的有效载体,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把手”监督的二十条措施》,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凭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强化对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一把手”的制约监督。二是加大行政复议监督力度。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成立了邵东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三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见面率、答复率100%。支持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判案件,尊重并执行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四是畅通群众监督反馈渠道。整合其他热线资源,实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对外,健全12345“一呼即应,接诉即办”运行机制。2022年,邵东市12345政务热线共受理市民来电反映事项6.3万件,来电接通率99.99%,按时办结率97.61%,群众满意率98.93%。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纠纷作用。2022年行政复议受理案件78件,审结74件。通过复议应诉,积极稳妥化解行政争议,没有出现因复议决定违法而被法院撤销和因不服复议决定而引起群体上访的情况。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突出诉源治理,成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服务中心,打造了具有邵东特色的“360”矛调品牌。二是组织开展“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598起,调处成功1559起,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指导、调处重大矛盾47起,涉及金额6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3.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以“八五”普法为抓手,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了普法覆盖面和精准性,出台了《邵东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成立了邵东市八五普法讲师团。二是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实现普法教育常态化,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宣传日及各种宣传月、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三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邵东市流泽镇两兴村先后被评为“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四是部署青少年普法教育,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活动、“利剑护蕾·送法进校园”专项宣传活动,全面提升了广大学生对预防性侵、禁毒、反电诈、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意识。

(八)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1.全面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问题整改。全面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获得省委依法治省办的高度肯定,作为全省唯一县级单位参加全省法治调研督察工作会议并做先进典型发言。

2.大力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邵东市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部署会议、推进会等专题会议。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出台了《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邵东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邵东市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三是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督察,督察工作覆盖了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市直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形成了《邵东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报告》,切实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邵东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政府及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权力下放初起步,体制机制改革不彻底,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待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听取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本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积极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全市所有干部职工参与2022年湖南法网学法考法,学法达标率100%,考法通过率99.94%,全面提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将法治建设纳入《邵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法治规划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市政府年度工作要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全年绩效考核指标,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动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主动向市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持续推进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确保“创则必成”。以示范创建为契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群众法治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领域重大问题。加大法治督察和考核力度,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及时清理妨碍经济社会发展、有损营商环境的不合理规定。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一网一门一次”。

(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持续强化和提升基层政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群众自治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邵东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来源:邵东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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