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信息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1年邵东市兴和大道空气质量自动站监测点为空气质量评价点。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六个基本项目: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
⑴ 2021年8月各监测项目与上月及去年8月的情况比较
二氧化硫:月平均浓度为11μg/m3,比上月下降15.4%,同比去年8月下降26.7%。
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平均浓度为36μg/m3,比上月上升12.5%,同比去年8月上升12.5%。
二氧化氮:月平均浓度为13μg/m3,比上月上升8.3%,同比去年8月上升18.2%。
细颗粒物(PM2.5):月平均浓度为22μg/m3,与上月上升15.8%,同比去年上升10.0%。
一氧化碳:月平均浓度为0.7mg/m3,比上月上升16.7%,与去年8月持平。
臭氧*:月均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为117μg/m3,比上月上升11.4%,同比去年下降13.3%。
注*:日最大连续8小时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也称为8小时滑动平均。
表1 2021年8月邵东市主要空气污染物月均值与上月及去年同期比较表
点位
邵东兴和大道站(邵东市政府)
项目
本月
上月
增减(%)
去年同期
增减(%)
(%)
二氧化硫(μg/m3)
11
13
-15.4
15
-26.7
可吸入颗粒物(PM10)(μg/m3)
36
32
12.5
32
12.5
二氧化氮(μg/m3)
13
12
8.3
11
18.2
细颗粒物(PM2.5)(μg/m3)
22
19
15.8
20
10.0
一氧化碳(mg/m3)
0.7
0.6
16.7
0.7
0
臭氧(μg/m3)
117
105
11.4
135
-13.3
备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33-2013),CO取城市日均值百分之95位数;臭氧取城市日最大8小时平均百分之90位数。
(2)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评价,2021年8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在27~90之间,,有效天数31天,优良天数31天,优良率100%(优良天数÷自然天数),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详见表2。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定性评价见附录1。
表2 2021年8月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统计表
空气质量分布(天数)
首要污染物分布(天数)
优良率%
达标天数
有效天数
PM2.5达标天数
PM
2.5有效天数
PM2.5达标比例
%
优
良
轻
度污
染
中
度
污
染
重
度
污
染
严
重
污
染
SO2
PM10
NO2
PM2.5
CO
O3
26
5
0
0
0
0
0
0
0
0
0
5
100
31
31
31
31
100
二、水环境信息
地表水水质状况
2021年8月,邵东市监测地表水断面5个:渡头桥镇光辉村、联江村、桐江兴隆、邵水梅子坝和佘田桥断面。渡头桥镇光辉村、联江村、桐江兴隆、邵水梅子坝和佘田桥断面监测项目监测项目24个。联江村、邵水梅子坝、桐江兴隆、渡头桥镇光辉村和佘田桥五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为良好。联江村水质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邵水梅子坝水质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佘田桥水质较上月有所下降。其他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详见表3
表3 2021年8月邵东市地表水水质状况与上月及去年8月比较表
河流名称
断面
名称
断面
属性
超标项目
(超标倍数)
本月
水质状况
本月
水质类别
上月
水质类别
去年8月
水质类别
干流
支流
湘江
蒸水河
联江村
国控
无
良好
Ⅲ
Ⅲ
Ⅱ
邵水
/
邵水梅子坝
省控
无
良好
Ⅲ
Ⅲ
Ⅱ
邵水
桐江
桐江兴隆
省控
无
良好
Ⅲ
Ⅲ
Ⅲ
邵水
/
渡头桥镇光辉村
省控
无
良好
Ⅲ
Ⅲ
Ⅲ
邵水
/
佘田桥
省控
无
良好
Ⅲ
Ⅱ
/
附 录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定性评价
空气质量指数AQI
空气质量级别
质量状况
表征
颜色
对健康的影响
建议采取的措施
0~50
一级
优
绿色
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
各类人群可正常活动
51~100
二级
良
黄色
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较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101~150
三级
轻微污染
橙色
敏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户外锻炼
151~200
四级
中度污染
红色
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可能对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有影响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避免长时间、高强度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
201~300
五级
重度污染
紫色
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普遍出现症状
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300
六级
严重污染
褐红色
健康人群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强烈症状,提前出现某些疾病
儿童、老年人及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运动
2、水质评价项目及标准
(1) 评价项目质评价项目及标准。河流型地表水水质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所列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以外的其他21项指标,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依据《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环办函[2012]1266号)的要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评价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表2所列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以外的其他指标,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58项。
湖泊评价:湖泊评价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以外的其他21项指标,另外用总磷、总氮、叶绿素a、高锰酸盐指数和透明度5项指标,用于评价营养状态。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
(2) 评价标准。从2012年6月开始,地表水水质评价不再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而按Ⅰ类~劣Ⅴ类六个类别进行评价。当断面水质超过Ⅲ类标准时,应计算指标浓度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倍数,即超标倍数。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3、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性评价方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分为:优、良好、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五个等级。
断面、河段水质类别与水质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附表1。
附表1 断面、河段水质定性评价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水质功能
Ⅰ、Ⅱ类水质
优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水质
良好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游泳区
Ⅳ类水质
轻度污染
一般工业用水和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
Ⅴ类水质
中度污染
农业用水及一般景观用水
劣Ⅴ类水质
重度污染
除调节局部气候外,几乎无使用功能
河流、水系水质类别比例与水质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附表2。对于断面数少于5个的河流、水系,按附表1直接指出每个断面的水质状况。
附表2 河流、水系水质定性评价
水质类别比例
水质状况
Ⅰ~Ⅲ类水质比例≥90%
优
75%≤Ⅰ~Ⅲ类水质比例<90%
良好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劣Ⅴ类比例<20%
轻度污染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20%≤劣Ⅴ类比例<40%
中度污染
Ⅰ~Ⅲ类水质比例<60%,且劣Ⅴ类比例≥40%
重度污染
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性评价方法执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综字[2004]72号)文件。
河流、水系水质类别比例与水质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附表2。对于断面数少于5个的河流、水系,按附表1直接指出每个断面的水质状况。
附表2 河流、水系水质定性评价
水质类别比例
水质状况
Ⅰ~Ⅲ类水质比例≥90%
优
75%≤Ⅰ~Ⅲ类水质比例<90%
良好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劣Ⅴ类比例<20%
轻度污染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20%≤劣Ⅴ类比例<40%
中度污染
Ⅰ~Ⅲ类水质比例<60%,且劣Ⅴ类比例≥40%
重度污染
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性评价方法执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综字[2004]72号)文件。
来源:邵东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