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政发〔2021〕2号
邵东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精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9号)要求,现将邵东市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全市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邵东市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邵东市政府各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2021年6月1日前,邵东市政府各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该部门继续办理至终结。
二、邵东市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市人民政府或者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受邵阳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开发区管委会、队部在本辖区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邵东市司法局为邵东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依法办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办公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288号市治机关大楼1067号(邵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公电话:0739-2721548,0739-2721336。
四、对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人民银行邵东市支行、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实行中央垂直领导或以中央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邵东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来源:邵东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