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30吨日用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东县宋家塘鑫尔佳纸塑制品厂年产1230吨日用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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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1230吨日用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宋家塘街道办事处长虹路7号
建设单位:邵东县宋家塘鑫尔佳纸塑制品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景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
概况:邵东县宋家塘鑫尔佳纸塑制品厂拟投资400万元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宋家塘街道办事处长虹路7号(E111.724162°,N27.248439°),建设年产1230吨日用品生产线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687.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食堂和宿舍,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给排水、电力等辅助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强化废水污染防治。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注塑和热成型工序中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UV光解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分别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制蜡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直接排放。外排废气浓度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破碎间安装雾化喷淋装置进行降尘处理,无组织外排废气浓度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按规范设置排烟管道,排放油烟浓度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的标准限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对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其低噪声状态运转,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固废按照“无害化、资源化、 减量化”原则管理,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润滑油、废脱模剂和废紫外灯管收集后暂存入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收集、暂存、运送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B/T2025-201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要求管理。
5、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按环评要求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保持良好的厂容厂貌。
来源:邵东市融媒体中心